一、评选目的

为勉励先进、督促落后,增强个人荣誉感,提升个人责任、担当意识,通过工作、学习评比,树立标杆,促进部门经营计划的达成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二、评选原则

1、业绩导向原则

2、学习成长原则

3、举“能”不举“亲”原则

三、注意事项:

(一)评选“工作之星”特征如下:

1、被评人工作计划完成率80%以上者

2、对部门工作有突出贡献或完成阶段性临时安排的重大任务者

3、学习成长快,知识、技能有明确提升者

4、文化价值观绝对正向,可堪称为部门标杆者

(二)否决项

1、当周出勤天数低于3天者

2、不服从领导安排者

3、弄虚作假,诚信出现问题者

4、当周工作引起内外部重大投诉者

5、当周重大工作失误者

6、当月出现一次以上重大工作失误者,本月不当选月度之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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