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评选目的
为勉励先进、督促落后,增强个人荣誉感,提升个人责任、担当意识,通过工作、学习评比,树立标杆,促进部门经营计划的达成,特制定本办法。
二、评选原则
1、业绩导向原则
2、学习成长原则
3、举“能”不举“亲”原则
三、注意事项:
(一)评选“工作之星”特征如下:
1、被评人工作计划完成率80%以上者
2、对部门工作有突出贡献或完成阶段性临时安排的重大任务者
3、学习成长快,知识、技能有明确提升者
4、文化价值观绝对正向,可堪称为部门标杆者
(二)否决项
1、当周出勤天数低于3天者
2、不服从领导安排者
3、弄虚作假,诚信出现问题者
4、当周工作引起内外部重大投诉者
5、当周重大工作失误者
6、当月出现一次以上重大工作失误者,本月不当选月度之星